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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

添加时间:2015/01/16 页面更新:2024/11/23 关键词:特种设备,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 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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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信息分类:其他/应急动态/其他发布机构: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浦口分局生成日期:202--0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基本情况一截至20年底,质监分局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已全面制定,共分为七个专项预案: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厂内机动车辆大型娱乐设施。年共指导次大型演练,分别为弘扬广场华润中北加气站和永华船业有限公司二每年都参加市局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并将实施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中,三目前存在的主要不足缺乏必要的救援队伍缺乏必要的应急救援专业技术人员应急演练的实用性针对性不足,有待提高。一预案范围和事权划分(一)严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个,或者受伤人(含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含万元)以上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事故。

县属企业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由县人民政府领导,企业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移动式特种设备在异地发生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救援。二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一)应急救援领导组及其职责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泽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周万涛副组长:特监股股长郭志军成员:特监股全体成员主要职责:全面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制订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措施;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调用设备和人员;向县政府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事故救援情况。(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救援办公室及主要职责办公室主任:郭志军主要职责:负责实施领导的决策;完成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工作;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领导组的各项指令。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一)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将发生事故的情况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并在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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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名称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发生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设备名称事故详细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事故原因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三)事故现场保护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救伤亡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应通过拍照绘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书证物证等证据。发生一次死亡人(含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巨大以及其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执行《山西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并配合县局和当地政府进行组织救援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调集特种设备技术人员和抢险机械参加现场抢险,并完成上级部门交付的其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工作任务,搞好救援工作。五其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事项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相应预案,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结构和队伍,保证人员和装备落实到位,要定期进行模拟演练,并将预案报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备案。对于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应追究事故单位当地政府的责任;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应给予表扬和奖励。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人,或者受伤一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0万元(含0万元)以上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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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人,或者受伤-4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含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第四条质监站会同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组成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故报告调查和统计,并作为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系统,明确职责,一旦事故发生,立启动应急救援处理系统,统一组织实施。第二章事故预防的责任落实第六条镇质监站应督促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督促各使用单位建立预警机制和预防机制。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安全的操作规程,设立专门机构或者设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强安全检查,适时进行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预防事故发生。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杜绝消除违章操作和错误操作,有效避免和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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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强设备管理,定期分析设备安全状况,定期维护保养依法安排定期检验,确保设备状态完好,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和不断完善自身的“应急救援预案”,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并进行定期培训定期演练,提高实战抢险的能力,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时申报定期检验,保证设备定期检验率达到l%,保证对检验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率达1%。充分发挥各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在预防事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帮助各企业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协调组织建立现代化的监督控制检查体系,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信息,提高事故预防和事故处置的效率。镇应急救援实施机构的职责是:负责四大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的编制完善,明确规定分工和责任,确保各类具体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实施有章可循。应急救援实施机构分为四个小组:锅炉事故救援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事故救援组;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事故救援组。第十四条不同类别的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各相应的应急抢险救援小组应立刻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组织救援人员和救援装备赶赴现场,科学处置事故,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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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应急救援队伍应遵循下列工作原则:l优先原则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一切工作以事故应急救援为优先。科学原则为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救援人员自身安全,所有参与救援的人员在开展应急救援时应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平时应开展科学有效的应急救援培训,熟练掌握各种应急救援设备仪器的使用方法,研究探讨各类事故所应采取的救援措施,并适时开展模拟训练和演练。

第四章事故报告制度第十六条事故紧急报告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应当立向事故发生单位业主主管部门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事故发生单位业主在知情后,应立向主管部门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移动式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业主应在小时内向出事地点的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并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五章事故应急救援第二十条接到事故报告后,事故发生单位领导或业主应当立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与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一次死亡人(含人)以下的严重事故,由镇质监站派员调查处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一起参加,负责事故调查处理。一次死亡至人的重大事故,由镇质监站镇政府或有关上级部门共同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第二十一条镇质监站分管领导在赶赴现场后,应当会同镇政府,立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第二十二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会同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下设:l现场协调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第二十三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第二十四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各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

第六章应急响应第二十九条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做到:(一)立拨打或报告,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抢救遇险人,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按第十六十十八条的要求紧急报告。(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做好现场警戒和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物体的拍照和移动标志等工作;(三)当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时,由现场总指挥及时向区政府以及上级报告事故情况。第三十条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人应立启动并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擅离职守。若遇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等原因需启动本预案时,镇质监站必须立向区政府报告请求批准启动区政府的紧急救援预案。

镇质监站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后,应立向分管局长报告,根据事故情况及可能的发展态势,由站长决定是否向上级报告。

第三十三条事故调查组的组织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号令(以下简称号令)》的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组织。第三十四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按“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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